为具体落实上海大学依法治校精神,进一步促进上海大学期刊社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11月22日下午,期刊社特邀法务办朱曈、潘美瑜老师到社进行《上海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相关业务培训。出版社期刊社党委书记杨密娣,期刊社社长曾桂娥,出版社期刊社党委副书记杨利明,期刊社副社长刘志强以及各编辑部主任以及综合事务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期刊社社长曾桂娥主持。
朱曈对期刊社的邀请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期刊社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和近年来相关工作的规范性。随后,她对《上海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并运用案例强调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与会人员围绕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朱曈、潘美瑜老师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此次培训会提升了期刊社员工的法律意识,对学校最新出台的合同管理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期刊社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地推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做到依法治社,保障期刊社的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撰稿:靳杰